各下层党委、党总支:
为进一步加大校园治理力度,提升校园文明水平,营造文明和谐的育人情况,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事情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将本学期大学生文明督察事情部署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督察队在校文明办指导下开展事情。督察队坚持以“严格督察、文明督察、公正督察”为准则,以“增强文明督察,建设文明校园”为宗旨,提倡“乐于奉献,勇于卖力,敢于继续”的督察精神,对校园内种种行为规范进行督察,维护校园秩序,努力打造整洁校园、文明校园、和谐校园,全面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事情再上新台阶。
二、队伍组成
各学院划分选派20名大学生(以校级文明学生为主),组成17支督察分队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吴玲玲担任文明督察队队长,学工部副部长、学生处副处长马新岭,校团委副书记于江傲,后勤治理处副处长李志峰,守卫处副处长宫水师担任文明督察队副队长,各学院团委书记担任督察分队队长,党委宣传部刘军锋、学生处何涛、校团委李煜桦同志担任联络员,各学院挑选1名学生担任督察分队副队长。
三、督察内容
1.蹂躏草坪,随地吐痰,乱扔乱丢杂物等;
2.私拉条幅,乱贴广告等;
3.违规饲养宠物,违规吸烟,私搭乱建,乱设摊点,交通工具乱停乱放等;
4.乱刻乱画,故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;
5.在餐厅用餐拥挤、不排队、乱倒饭菜等不文明就餐行为;
6.穿拖鞋、短裤、背心等衣饰收支办公区、教室、阅览室等;
7.男女交往举止不得体、不文明;
8.果真场合有意滋事、无理取闹;
9.浪费校园水、电资源等;
10.违反学校划定的其他不文明行为。
四、督察时间、区域
1、督察时间:上午8:00—下午20:00。各个分队可凭据实际情况把督察时间分为若干时段,部署差异督察小组开展督察。
2、督察区域:整个校园。
五、事情要求
1、增强组织领导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从提升师生素养、维护校园形象的高度着眼,认真选派素质高、纪律严、作风硬的大学生组建队伍。队长、副队长、分队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职责,增强对督察队的治理,确保文明督察事情凭据要求顺利开展。
2、文明上岗执勤。督察队员在督察期间统一佩带督察标识、衣着整齐大方,以身作则、遵守校纪、言行文明,认真卖力、公正公正、实事求是。对于不配合督察、甚至辱骂、殴打督察人员者,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置惩罚。
3、突出重点难点。在认真做好日常督察外,对重要时段、重要区域、严重的不文明行为等重点难点,特别要加大督察力度,接纳切实措施,确保督察事情收到实效。
4、注重结果应用。督察队员在督察历程中,要认真纪录,并将督察结果报送校文明办存案。校文明办将定期不定期地在一定规模内通报督察结果,并把督察结果作为评先评优、生长党员、发放省级文明单元奖励人为等事情的重要依据。
附:大学生文明督察队事情部署表
校文明办
2015年9月